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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 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4-27 14:21:11   阅读次数: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地热能开发利用的目标、重点任务、规范开发管理等方面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明确,到202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5年翻一番。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工作。有关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宜性、开发利用总量和开发强度进行总体评价,以地热田为单元确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

    二是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在京津冀晋鲁豫以及长江流域地区,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在重视传统城市区域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同时,以高质量满足不断增长的南方地区供暖需求,大力推进云贵高寒地区地热能利用;对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区域,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供冷;对集中程度不高的供暖需求,在满足土壤热平衡情况下,积极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供暖供冷;对水文、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在确保100%回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供暖供冷。

    三是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在京津冀、山西、山东等区域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示范工作,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

    四是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

    五是稳妥推进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抓紧攻关地热能发电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为今后地热能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奠定技术储备。

    通知指出,要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备案或登记管理、简化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前期手续、加强对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监督检查等。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编制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并做好衔接,营造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政策环境。公众可于5月21日前将意见进行反馈。

     

    作者:能 望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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