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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工作支持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棒!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12-23 14:57:16   阅读次数:

     

     

     

    12月2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海埂会堂组织召开“回眸'十三五' 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题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吴先勇出席发布会并就“十三五”期间自然资源工作如何支持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答记者问。

    规划引领,优化新型城镇空间格局

    一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省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基本形成。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起草了《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于2020年4月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全面推进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了“双评价”“双评估”及基础研究、战略研究、特色研究等四类共计20项的专题研究工作,并初步形成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征求意见稿),16个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

    二是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三五”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滇中城镇群发展规划提出的“做强滇中、搞活沿边、联动廊带、多点支撑”战略部署,以昆明市为中心,包括曲靖、玉溪、楚雄4个州市及红河州北部的个旧、开远、蒙自等7个县市为主体的滇中城市群,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壮大城市综合实力,提高人口聚集能力,加快推进滇西、滇东北等次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打造成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严守底线,助力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一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2019年8月,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全省评估调整工作。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维持了原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三屏两带”的基本格局,做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二是严守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坝区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耕化”和粮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十三五”期间,共计保障1869个新增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补充耕地数量指标55.48万亩、水田规模15.96万亩、粮食产能2363.17万公斤。划定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9313.66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7348万亩,其中,坝区及城镇周边基本农田分别为1602.51、284.3万亩。全省176个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的11.0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按质按量落实补划。

    三是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通过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要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不得突破城镇开发边界,严格限制开发边界外的建设用地增长,全面提升开发边界内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城镇紧凑发展,防止城镇无序蔓延、野蛮生长。我省已全面开展了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前期研究,印发《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试行)》并完成昆明市、大理市的城镇开发边界的试划工作。

    要素保障,确保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是土地要素保障,支撑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以来,国家下达云南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合计89.3615万亩,我省采取各种措施,在用好历年结余指标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计划指标支持,总计批准征转用地2200件共150.88万亩,保障了云南“十三五”“五网”建设、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

    二是改变粗放型扩张式发展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2016年至2020年9月,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2.43万亩,处置闲置土地36.3万亩。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86.67平方米,波动下降至2019年的82.61平方米。2016年至2018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18.11%,预计可超额完成“十三五”任务目标。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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