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矿信息

红河州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重点锁定八种情形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9-27 8:52:34   阅读次数: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重点锁定八种情形(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董丽峰) 近日,云南省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2020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矿产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实地测量、油气管道安全、煤矿转型升级、矿业权整合等工作,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工作。

    《方案》指出,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在遵循当前疫情防控原则下,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公安、安监、工信、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发现、制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异龙湖及其流域、风景名胜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核查处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群采群盗、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开采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锁定省厅梳理下发的重点违法线索,近三年来持续违法开采的矿点(矿山),近三年来屡查屡犯的矿产资源违法点(矿山),群采群盗多发、屡禁不止的热点矿区,以“合法”名义掩盖非法目的和活动的违法开采行为,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异龙湖及其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的违法开采行为,油气输送管道、铁路、公路周边的违法开采行为,以及其他部门移送的违法开采行为等八类重点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整个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线索阶段。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梳理本辖区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汇总。第二阶段为治理整顿阶段。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挂账销号,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整治整改。第三阶段为督导总结阶段。对各县市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进行严肃问责,争取再推动一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

    整个活动于1230日前结束.

     

    作者:董丽峰



    附件下载地址

所有文章仅限阅读,禁止转载或复制!

上一篇: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下一篇:个旧市废弃厂矿变身生态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