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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2019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6-1 14:02:56   阅读次数:

     

    近日,工信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五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要求各地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分别对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要求自愿申报,对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电池企业需开展2019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申报和报送截止日期为715日。

    据了解《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点击链接可查看)于2019215日开始执行,规范条件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对除动力电池外的锂离子电池、以及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提出了生产规模工艺技术等多方面条件要求,如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应具有电池循环寿命、正负极材料振实密度、隔膜穿刺强度等产品质量检测能力。

     

    来源: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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