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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3-31 15:39:54   阅读次数:

     

    去年以来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884亩、闲置土地1888亩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红河州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去年以来共处置批而未供士地6884.56亩、闲置土地1888.09亩。

    据了解,红河州建立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批而末供和闲置士地处置量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士地处置工作,促进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高效运行和土地资源有效配貴;成立由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自然资源、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处蛋工作领导小组,厘清职责和分工,形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长效机制。

    红河州还制定了《加强批而末供和闲置士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考评细则》,按照“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的工作要求,对全州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园区低效用地进行摸底排查,逐宗逐地块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型分主体制定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一地一策、一地一案”。

    同时,红河州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强化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常态化监管,及时下达处置任务,定期对全州土地利用、供后开发利用及土地储备监测监管情况进行巡查,每季度开展全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内外业核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审批制度,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对全州各县(市)处置工作进行不定期调度,对存在的问题,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逐项目进行研究分析,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下一步,红河州将继续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切实消除建设用地无效和低效供给现象;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抓好供后监管,及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规范建设用地行为,促进节约集约和合理高效用地。

     

    作者:董丽峰  李 迎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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