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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地灾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5-21 15:31:06   阅读次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就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以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质量。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去年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统筹组织和协调、制订工作方案、统一检查标准,开展有关人员培训,指导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把本行政区内甲、乙、丙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及其相关活动全面纳入检查范围,不留死角。重点关注财政出资的重大项目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完善“资质单位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检查要求,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明确,检查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单位管理和专业能力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3个方面。同时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甲、乙、丙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名录库。对于有多项资质的单位,以其最高资质等级予以归类。对于在注册地省份外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资质单位,由单位注册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鼓励根据需要探索省际联合检查。

    通知强调,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组成。执法检查人员和有关专家可共同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由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不得委托事业单位独立开展监督检查,不得完全由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2021年10月30日完成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自然资源部将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实地督导,并就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作者:吴启华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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