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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多部门联合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0 15:31:15   阅读次数:

      

    日前,红河州政协委员、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马毅会同部分政协委员向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快红河州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建议以规划为引领,按照已批准的方案逐年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实现“逐年还旧账、不再欠新账”的目标。

    红河州属矿业大州,多年的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矿山生态环境不同程度的破坏,急待修复。提案受到高度关注,被列为重点提案交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承办,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联合协办。办理中,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主责主业意识,通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谋划全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及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各项工作。印发了《红河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制定完善“一县一方案”和“一矿一策”生态修复措施办法。通过自然修复、绿化修复、工程治理三种方式分类落实修复任务。

    同时,该局充分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十四五”期间分批、分区、分阶段完成全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争取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我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帐,加快还旧账”的矿山生态修复的新局面,推动绿色发展,生态靓州。

     

    作者:董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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