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矿业资讯

税务总局公开征求资源税征管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7-13 15:14:08   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202091日正式实施。记者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明确了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扣减方法、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办理方式。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公告公布了新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并附了详细的填表说明。

    据了解,202087日前,公众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首页右侧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来源:新华网

     


    附件下载地址

所有文章仅限阅读,禁止转载或复制!

上一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下一篇:云南489万吨锂基地开钻!世界锂资源格局要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