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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6-28 14:52:52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矿业权人:

    在广大矿业权人和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的填报公示率已达98.5%。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信息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于20207524:00关闭。请尚未填报公示的矿业权人抓紧完成2020年填报公示工作。

    二、请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的要求,确定本年度抽查名单,组织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完成。

      三、各地要创新工作方式,形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地质勘查、矿业权、生态修复和执法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监督职责。综合利用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鼓励使用新技术手段,提升核查效率和质量。

    联系人:胡卫星(矿保司) 010-66558382

             吴孔逸(部信息中心) 010-63882466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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