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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2-13 11:09:54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有关矿业企业和地勘单位:

    201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矿业企业、地勘单位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地质找矿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全面总结和评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组织实施情况,谋划下一步地质找矿工作,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财政部决定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号)。

    (二)《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29号)、《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2014年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1)、《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57号)。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找矿运行机制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若干意见》(国土资规〔20167号)。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

    二、总结评估内容

    总结评估主要围绕基础地质调查、重要矿产勘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技支撑、组织实施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6个方面开展,全面总结评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实施情况。

    (一)基础地质调查。

    1.基础地质调查。重点成矿区带、整装勘查区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调查、地球化学调查、遥感地质调查等基础地质调查覆盖程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油气资源调查。陆域和海域常规油气、页岩油(气)、天然气水合物、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3.矿产地质调查。重点成矿区带、重要找矿远景区、整装勘查区等矿产地质调查覆盖程度、取得的成果(靶区、新发现矿产地等)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重要矿产勘查。

    1.油气资源勘查。石油、天然气、页岩油(气)、煤层气等矿产新增地质储量、资源量和远景目标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重要固体矿产勘查。煤炭、铀、铁、锰、铜、铅、锌、铝、镍、钨、锡、钼、金、钾盐、锂、石墨、钛、萤石、硅藻土等19个矿种及本省其他优势矿产,分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和其它勘查区三个方面,总结评估重大进展与成果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含老矿山找矿)。

    3.老矿山找矿。总结评估已有矿山深边部找矿(含老矿山找矿专项)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果等。

    (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重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调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成果、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科技支撑。

    矿产勘查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与应用、仪器设备研发与推广、基础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地质找矿标准化建立、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五)组织实施。

    1.工作推进。总结评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组织机构组建、保障措施制定与落实、业务支撑,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各部门工作协调等情况。

    2.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总结评估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落实,包括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矿产资源国家权益管理、矿业权管理情况等。

    (六)经济社会效益。

    重点总结评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以来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总结评估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省级总结评估工作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和财政主管部门做好配合。

    (二)总结评估采用数据起止时间为201111日至20191231日,2020年预期数据一并统计。2020430日前,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完成省级总结评估报告,报送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文本、光盘各1份)。

    (三)总结评估工作中加强保密资料管理,凡涉及保密资料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朱义林  01066558386

    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于晓飞  01062062090  18612525097

    公凡影  01062062520  1521084257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1202

       编:10008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024

     

    附件  :

    ·         1. 省级总结评估报告编写提纲.doc

    ·         2. 省级总结评估报告编写提纲附表.xls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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