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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综述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3-5 13:43:47   阅读次数: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是实现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发展云南矿业支柱产业的必由之路。

     云南省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提出发展“绿色矿业”的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从2010年到现在已经进行了5年多。现综述如下。

     一、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情况

     国家明确提出“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是2007年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针对当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仍然比较粗放,矿山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发出了“发展绿色矿业”的倡议。

     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提出了发展“绿色矿业”明确要求,并确定了“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

     全国从20102013年,4年分四批确定了66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第一批全国有38个(云南有2个),第二批全国183个(云南有7个),第三批全国有239个(云南有10个),第四批全国有201个(云南有9个)。

    (一)云南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的单位

    云南省已被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共28个。其中金属矿山17个,非金属矿山11个。

     第一批2个——云南磷化集团的海口磷矿和昆阳磷矿。

    第二批7个——后所煤矿、迪庆矿业开发公司羊拉铜矿、云南驰宏会泽铅锌矿、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磷化集团晋宁磷矿和尖山磷矿、文山斗南锰矿。

    第三批10个——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的小龙潭露天煤矿和布沼坝露天煤矿、云南东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平浪煤矿、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云南达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狮子山铜矿、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铁矿、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六苴矿区铜矿、云南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昭通市铅锌矿、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

    第四批9个——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大平掌铜矿、云南临沧韭菜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韭菜坝煤矿、云南永昌铅锌有限公司勐糯铅锌矿、云南省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中华云龙有限公司寻甸县没租哨磷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松树脚分矿、老厂分公司(老厂矿区)、卡房分矿、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铜街曼家寨矿区。

     (二)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的分布情况

    28个矿山分布在11个地州市:昆明地区7个(海口磷矿、昆阳磷矿、晋宁磷矿、尖山磷矿、东川新山金矿、寻甸先锋露天煤矿、中华云龙有限公司寻甸县没租哨磷矿);红河地区5[小龙潭露天煤矿和布沼坝露天煤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松树脚分矿、老厂分公司(老厂矿区)、卡房分矿];玉溪地区3个(大红山铜矿、狮子山铜矿、大红山铁矿);楚雄地区3个(一平浪煤矿、六苴矿区铜矿、牟定郝家河铜矿);曲靖地区2个(后所煤矿、会泽铅锌矿);临沧地区2个(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韭菜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韭菜坝煤矿);文山州2个(文山斗南锰矿、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铜街曼家寨矿区);迪庆州1个(羊拉铜矿);昭通地区1个(昭通市铅锌矿);保山市1个(云南永昌铅锌有限公司勐糯铅锌矿);普耳市1个(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大平掌铜矿)。

    28个矿山主要集中在几个大企业集团:云南铜业集团6个(羊拉铜矿、大红山铜矿、狮子山铜矿、六苴矿区铜矿、牟定郝家河铜矿、思茅大平掌铜矿);云南磷化集团4个(海口磷矿、昆阳磷矿、晋宁磷矿、尖山磷矿);云南锡业集团4[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松树脚分矿、老厂分公司(老厂矿区)、卡房分矿、华联锌铟铜街曼家寨矿区];东源煤电集团3个(后所煤矿、一平浪煤矿、先锋露天煤矿);云南冶金集团3个(会泽铅锌矿、昭通市铅锌矿、勐糯铅锌矿)、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2个(小龙潭露天煤矿和布沼坝露天煤矿)。

    云南磷化集团现有4座矿山,全部都是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而且是第一、二批就确定的。第一批确定的海口磷矿、昆阳磷矿两个矿山已于20148月底初步验收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国土资源部于2014916日正式授予国家级绿色矿山匾牌。

    二、绿色矿山建设试点起到的作用和效果

    试点单位遵循绿色矿山建设的“宣言”、“公约”理念,严格按照建设“条件”和“内容”,认真落实各自的“规划”与“措施”,发挥了示范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增强了依法办矿的自觉性。所有试点单位,都能遵纪守法,依法办矿;证照齐全,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从确定试点以后,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环境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规范和加强了管理。依照《绿色矿山公约》,结合自己矿山实际,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比如云南磷化集团的四个矿山,制定了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和生态文明建设70多项管理制度,实现矿山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海口磷矿和晋宁磷矿分别通过了国家2012年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验收,2013年通过4 A标准化认证。

    (三)提高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所有试点矿山,积极采用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进管理方式、生产方法,各项生产技术指标都优于和超过国家控制指标和设计指标。比如云南磷化集团的磷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原矿入选品位由24%左右下降至20%左右,资源利用率由58%提高到78%。又如云南驰宏会泽铅锌矿采矿回收率2011年国家标准为85%、设计指标为95%,实际指标达到97.47%;采矿贫化率国家标准15%、设计指标10%,实际指标是8.23%;选矿回收率实际都高于国家、设计指标。又如,文山斗南锰矿从2012年开始试点,到2014年回采率达到85.72%,比设计指标80%提高了5.72个百分点;选矿回收率达到84.45%,比设计的74%提高了10.45个百分点;贫化率为14.72%,比设计指标降低3.5个百分点。

    (四)激发了矿山的科技创新。试点矿山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大资金投入,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和设备,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能力。像迪庆矿业公司羊拉铜矿,注重科技创新,从2012年到2014年,每年投入1500万元的科技创新费用,同时加大科技攻关的力度,致使铜、金、银技术指标再次实现新的突破。2014年选矿厂一车间铜回收率达到84.31%、金回收率达到47%、银回收率达到55%,2013年相比分别提高6.312.524.47个百分点。由于选矿回收率的提高,吨铜生产成本持续降低,选矿吨铜直接成本从上年12382/吨下降至10000/吨;电铜直接成本从上年33848/吨下降至33497/吨,生产成本实现历史新低。

    (五)加强了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见成效。试点矿山都开展了共伴生资源及尾矿等低品位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重视和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并大力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实施循环经济集约化生产,提高了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水平。譬如,一平浪煤矿,属于资源枯竭矿山,原地质报告提交的地质储量2135.67万吨、工业储量1772.5万吨,至1992年底全部采完,从1993年到201421年的时间,通过多种地质找矿手段和技术创新进行探采,增加资源储量;加强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炉渣、洗煤厂矸石综合利用、矿井水综合利用等;加强节能减排,对供电系统、高耗能设备、淘汰禁用设备进行改造等措施,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良性循环,维持了全矿的生存发展,延长了矿山寿命。再譬如,云南达亚公司的狮子铜矿、楚雄矿冶的六苴矿区铜矿和牟定郝家河铜矿,都是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破产的老矿山,通过综合利用资源和节能减排,重新获得新生。

     (六)增强了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意识。所有试点矿山,坚持“边开采,边复垦的规划要求,资金到位、措施落实,对矿山占压、损毁而可复垦的土地尽最大限度地进行复垦利用。比如云南磷化集团的四座矿山,可复垦植被面积土地复垦植被率达到90%以上。在环境保护方面,试点矿山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在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云南后所煤矿特别做得到位。该矿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对重要矿山地质灾害点进行专业监测和重点监测,同时对监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使此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矿山地质灾害变化或发生灾害时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及应急抢险救灾提供准确的依据,成立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建了专业队伍及抢险救灾分队,配置了资金、物资和装备,从2012年到2014年成功地预警了5起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谐社区初见成效。试点矿山都能严格履行矿山企业社会责任,支援地方公益事业,重视并及时调整影响社区生活的生产作业,积极共同应对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在这方面,云南磷化集团特别做得好。他们按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并以“支持新农村建设、发展地方经济、构建和谐矿山”为宗旨,遵循“互相理解、相互支持、睦邻和谐、共赢发展”的原则,以“工业反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扶持集体经济、提供劳务就业、赞助补偿、企地文化交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主要工作要点,带动周边村庄发展,摸索形成了“云磷-汉营模式”。近几年来,该公司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累计投资超过50亿元,并从技术、管理和人才培训方面帮助地方矿山企业发展,通过劳务用工等形式,每年解决地方农村人口就业3200人次,支付工程及劳务费用年均达3亿元,扶持乡镇、村委会修建道路和饮水、农灌工程,以及资助希望学校、帮扶困难村民子女读书等赞助补偿费用近4700万元,使当地百姓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实现了社区的和谐。

     (八)创立了一套符合企业特点和推进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试点单位将企业文化建设,尤其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建设的重点,在职工队伍中强化安全知识、安全文化理念、制度教育,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创立了一套符合企业特点和推进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比如,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以“激情、责任、创新、务实”为核心价值观;以“建立铜原料基地、筑员工发展平台、肩国企公民责任”为企业使命;以“绿色环保持续、国内一流矿业”为愿景,创立了以“激情责任、高效持续的红色理念;创新开放,学习共赢的蓝色理念;安全环保、和谐严谨的绿色理念;务实求真、诚信守则的橙色理念;清正廉洁、艰苦创业的白色理念”为核心理念的“五色文化”。按“五色文化”理念建设绿色矿山,大幅提高了“三率”(采矿回采率由82.01%提高到89%,选矿回收率由93%提高到95%,资源综合利用率由77%提高到90%);技术创新降低能耗(能耗由176千克标准煤/万元降为160千克标准煤/万元;吨耗资源经济收益由62/吨提高到80/吨以上);复垦、绿化提高(2011年土地复垦率为90%20132014年都是100%;矿区绿化覆盖率由2011年的90%提高到2014年的95%以上)。

    三、绿色矿山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云南是矿业大省,现有矿山5000多座,已被确定的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只有28个,与矿业大省是不匹配的,与国家发展绿色矿业规划目标要求也是不相符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普遍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认识理解有偏差、有误区。部分矿业权人、矿产业业主,急功近利,只顾眼前、不重长远,重开发、轻保护的短期行为较普遍,仍按传统思维定势和粗放开发方式办事;急于追利,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不情愿将资金投入绿色矿山建设。未能把握绿色矿业的发展趋势,把矿山复绿片面地当成绿色矿业,没有把矿产业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勘探、采选、冶炼、加工、储运、再利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二)建设绿色矿山的法规不完善、政策不配套。虽然国家的《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原则,但至今还没有出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可具操作的法规和规范,更没有绿色矿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支撑,绿色矿业发展的体系标准、考核指标、技术规范、质量认定等还有待研究完善。对矿山企业在资本、规模、技术、安全、环保和诚信等方面设置的准入条件较低。省级有关工作机制、政策措施、保障制度等需要加强和完善。矿产业绿色发展的奖励、处罚政策措施,还不够明晰、严厉,可操作性不强。

    (三)矿产业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的问题仍较为普遍,如: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遍地开花”,小型矿山比率高达98%,矿区范围只有几平方公里、年生产能力约千吨左右的作坊式、家庭式小型矿山大量存在。大多数乡镇矿山企业、个体经营小矿企业,开采方式粗放,技术管理水平低,生产条件不完善,技术装备落后,以卖原矿石为主,综合经济效益较差。矿权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据统计,全省有7566个采矿权证、2823个探矿权证,“两证”过多违背矿产资源集中集约开发基本规律,制约着矿产业企业转型升级。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繁重。矿山环境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低,治理恢复滞后于采矿造成的破坏,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矿产业是高投入、高风险、预期高回报和投资回收周期长的产业,一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少则几千万元、多则上亿元,仅靠收取的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满足不了需求,一般中小企业也难以承受,目前,土地复垦率不到10%的矿山还有很多。一些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不完善、不配套,存在废石、废碴、废水、废气等外排,造成水体、土壤、空气及重金属污染危害。随着采掘规模和强度增加,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治理难度越来越大。

     (五)资源综合高效利用水平低。除少数优势矿产业产品外,大多矿产品还处于低端,以原料和初级产品为主,产业链短,高附加值产品少。受投入资本、科技支撑、人才技术、地质环境和生产条件制约,一些先进的装备技术难以在中小型矿业企业运用,这些企业一时还难以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因有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尚未解决,导致一些企业急功近利,只顾追求产量来弥补、消化生产成本,采富矿弃贫矿、浪费严重。如:兰坪凤凰山矿区露天堆放了约4000万吨、品位在7.1%的铅锌矿石,既浪费资源、又严重污染环境。

     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建议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应以省为统领。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绿色矿业发展理念。绿色矿业是未来矿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是构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社会上普遍对发展绿色矿业认知度不高、认识不到位、自觉意识不强,理解有偏差、有误区,以及一些矿产业主、企业负责人标语口号喊得响、行动落实迟缓的现象,各级政府应在政策措施、舆论导向、学习宣传、表彰激励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采用各种宣传手段、运用多种传播媒体,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让社会各界尤其是矿产业从业人员,增强资源环境忧患意识,了解绿色矿产业发展、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内涵、政策法规、标准条件、社会责任等,自觉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牢固树立起绿色矿业发展理念,让“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为。

     (二)注重绿色矿山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规划。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云南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适合全省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进一步做好自上而下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体系标准、发展路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质量认定、矿权设置等顶层设计。以自然资源禀赋为基础,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在编制全省矿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应突出绿色矿产业先导和驱动战略产业的地位,并考虑更长时期延续推进和远景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要站在未来矿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战略高度,超前谋划、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应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矿产业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构,充分发挥政府规划、调控、监督、管理、协调和统筹作用。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中“乱占、乱采、乱买、乱批、乱收、乱管”等问题。科学、合理、有序、规范设置矿权,坚持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合理布局原则,以采矿权、探矿权证的投放为导向,通过市场手段引导资源配置、矿山设立、产业布局等,确保矿产资源开发有序健康发展。

     (四)努力探索绿色矿业发展的新途径。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矿产业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主要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关系,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空间布局、资源利用方式和生产组织方式,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和“小、散、乱、弱”矿业企业退出,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矿产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常态机制,完善财税、金融、产业、技术、人才和用地支持政策,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推动中型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促进小型企业有序健康发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矿产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打造云南矿产业经济发展的升级版。

     (五)加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力度。结合云南实际,在推进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的同时,参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制定云南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条件和标准,搭建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平台,循序渐进、稳步扎实地开展省级绿色矿山及和谐矿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大中型矿山企业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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